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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裁判文书公开”预设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》(法释〔2016〕19号):
“严格”预设参考 GB/T 37964-2019《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指南》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关于敏感个人信息的规定,在上述基础上,把所有自然人姓名、单位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出生日期、律师执业证号、案号也一并替换,适合对外分享合同、案例或尽调材料。
外文文书同时参考:
已支持识别:香港、澳门、台湾身份证,韩国住民登录号,美国 SSN,英国 NI 号,新加坡 NRIC,国际电话,IBAN(带校验位验证),信用卡号(Luhn 校验),护照、驾照号,以及英、法、德、西、意、葡、日、韩等语言的地址、出生日期、案号、公司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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